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出台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应当签订入场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纵容。
二是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办法》要求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三是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未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行处理;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召开贯宣会,开展专题培训,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办法》落实力度;推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行为;同时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计量监督,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计量环境。作为电子计价秤监管创新工作试点,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建设基于物联网设备和大数据算法的现代智慧监管模式,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明确农贸市场智慧计量的“六统一”管理,规范推广“一秤一码”赋码管理,加快电子秤标签体系建设,强化数字化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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